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质疑结果公告
2026-06-02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6-06-02 00:00:00

*************** ****/*/* **:**:** **********************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异议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福建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本项目已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评标结果,异议人作为合法投标人被错误认定为废标(否决异议人的投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法定应当否决投标的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情形。 异议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规定,在公示期内依法提出书面异议,请求: *.撤销对异议人的错误废标评定,认定异议人投标有效; *.依法否决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撤销异议人废标、否决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由异议人按评审排序顺位递补为中标人。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异议书 项目名称: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 异议人:福建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龙岩大道***号万宝广场*号门**幢*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高安华 *********** 法定代表人:江珍玲,总经理。 被异议人 :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异议事由和异议请求 本项目已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评标结果,异议人作为合法投标人被错误认定为废标(否决异议人的投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法定应当否决投标的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情形。 异议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规定,在公示期内依法提出书面异议,请求: *.撤销对异议人的错误废标评定,认定异议人投标有效; *.依法否决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撤销异议人废标、否决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由异议人按评审排序顺位递补为中标人。 二、第一项异议:异议人提供俞锐 ** 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以异议人的安全人员俞锐为**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由,否决异议人的投标(废标),该评定违法违规。 (一)招标文件及答疑要求 ****年*月**《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中“一、补充通知》第*条明确:(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土建)或**(综合)),;”二、答疑纪要“第*、答疑明确:安全员:* 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或 **(土建)或 **(综合)证) 前述通知与答疑,并非表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或**(综合)“、”*证(**(土建)或 **(综合)证“。因此,并无排除**证的意思表示。通知与答疑的表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而*证包含**、**、**,因此,异议人的安全人员俞锐**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的要求。福建省现已全面实行 **、**、** 分类管理,我省企业依法取得的 **、**、** 证书均为合法有效 * 证。招标文件及答疑未将 ** 证列为不合格证书,根据 “法无禁止即可为” 原则,** 证应当认定为有效。异议人已配备 **、** 各 * 人,满足数量、类别、法规三重要求,远高于招标文件最低标准。 (二)权威法律依据(住建部原文)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 号) 官方链接:*****://***.******.***.**/*******/**/***/***/****/****************.**** 第二条明确规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 **、**、**均为法定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三)我司投标完全合规 *.我司提供** 机械类专职安全员证书,属于法定* 证范畴; *.答疑表述为“* 证或 ** 或 **”,属于包含关系、例举式表述,并非排除 ** 证;异议人投标同时提交了另一安全员张桂兰的**证,明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也满足项目工程施工需要。 *.招标文件、答疑未禁止、未排除 ** 证; *.评标委员会以 ** 证为由废标,属于事实认定错误、适用依据错误。 (四)结论 我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废标理由不成立,应予立即纠正。 三、第二项异议: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多项法定废标情形,必须否决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 * 证弄虚作假、违法取得、被官方撤销(最核心废标项) 江西国龙法定代表人杨桃根所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实以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取得,已于 **** 年 * 月 * 日公示撤销证书。 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直接否决投标。 *.结论:属于骗取中标,中标无效,必须废标。 (二)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查无备案信息,涉嫌提供虚假职称证书,实质性投标造假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任技术负责人:谢建鹏,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号:*************。异议人已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平台)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核验,未查询到谢建鹏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上述证书编号的任何备案、评审、发证信息,无任何官方有效核验记录。 针对业内“老旧证书系统未录入”的常见情形,异议人特别说明:根据人社部及全国各省市人社部门官方规则,即便为早年评审的历史职称证书,若真实合法有效、属于官方正规评审发证,均可通过发证地人社部门补录、核验、出具证明,不存在“真实有效却全程无任何官方备案、无任何核验渠道”的合法职称证书。 被异议人如无法提供该高级职称对应的官方备案核验信息、评审档案、发证佐证、补录证明等任何有效佐证材料,足以判定该证书并非合法合规评审发证的真实职称证书。 依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号)及全国职称核验统一裁判规则:合法有效的职称证书,必须具备可核验、可溯源、可查档的基本属性。无全国人社平台备案信息、无地方人社档案佐证、无法提供任何官方核验依据的职称证书,依法直接认定为虚假、无效证书,不具备任何投标资格效力。 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是本项目投标核心资格审查要件、关键履约人员硬性资质,属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审查内容,直接关系项目施工技术管控与质量安全保障。被异议人刻意使用无法溯源、无法核验、无任何官方备案的虚假高级职称证书参与投标,刻意隐瞒资质造假的重大违规事实,属于典型的投标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及中标资格行为,完全契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法定废标情形,应当依法否决其投标。 (三)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峡江县赣中现代物流园项目施工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 名施工人员死亡,被官方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体系严重失控。 (四)被列入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差工地” 因安全管理缺失、隐患突出,被江西省住建厅列入**** 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差工地”,挂牌督办,属于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主体。 (五)被南昌市安委会正式发文通报批评 南昌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项目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安全履约能力严重不达标。 (六)多次恶意弃标、投标逾期不解密,被官方记入异常行为记录 *.花山白羊佳苑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后逾期不解密; *.武汉第十三离职干部休养所项目: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故弃标; 均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公示为投标人异常行为,属于习惯性失信投标人。 (七)最终结论 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直接否决投标、取消中标资格。 四、法律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二款;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 号)第二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 号(专职安全员 **/**/** 均为有效 * 证);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号)(职称证书以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备案查询为准,无备案信息视为虚假无效证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五、异议人自查声明 异议人已全面自查:本公司无任何投标逾期不解密、无故弃标、招投标异常失信等同类违规记录,本次异议系依法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不存在恶意投诉、诬告情形。 六、附件证据清单 *.住建部建质〔****〕*** 号文件(**/**/** 均为有效 * 证); *.江西省住建厅撤销法人 * 证官方公示文件; *.江西国龙致人死亡事故、百差工地、安全通报官方文件;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职称核验无结果截图(谢建鹏高级工程师证书查无信息);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异常行为公示截图; *.招标文件答疑和中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异议人:福建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年**月**日
异议处理 ********** **:**:** ********** **:**:**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异议理由不成立 一、关于异议人提供俞锐 ** 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以异议人的安全人员俞锐为**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由,否决异议人的投标(废标),该评定违法违规。 (一)招标文件及答疑要求 ****年*月**《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中“一、补充通知》第*条明确:(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土建)或**(综合)),;”二、答疑纪要“第*、答疑明确:安全员:* 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或 **(土建)或 **(综合)证) 前述通知与答疑,并非表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或**(综合)“、”*证(**(土建)或 **(综合)证“。因此,并无排除**证的意思表示。通知与答疑的表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而*证包含**、**、**,因此,异议人的安全人员俞锐**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的要求。福建省现已全面实行 **、**、** 分类管理,我省企业依法取得的 **、**、** 证书均为合法有效 * 证。招标文件及答疑未将 ** 证列为不合格证书,根据 “法无禁止即可为” 原则,** 证应当认定为有效。异议人已配备 **、** 各 * 人,满足数量、类别、法规三重要求,远高于招标文件最低标准。 (二)权威法律依据(住建部原文)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 号) 官方链接:*****://***.******.***.**/*******/**/***/***/****/****************.**** 第二条明确规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 **、**、**均为法定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三)我司投标完全合规 *.我司提供** 机械类专职安全员证书,属于法定* 证范畴; *.答疑表述为“* 证或 ** 或 **”,属于包含关系、例举式表述,并非排除 ** 证;异议人投标同时提交了另一安全员张桂兰的**证,明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也满足项目工程施工需要。 *.招标文件、答疑未禁止、未排除 ** 证; *.评标委员会以 ** 证为由废标,属于事实认定错误、适用依据错误。 (四)结论 我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废标理由不成立,应予立即纠正。 异议答复: (一)招标文件列明范围不含**证 ****年*月**日发布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第三条明确更正:“安全员:*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土建)或**(综合))”答疑纪要第*条进一步明确:“安全员:*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土建)或**(综合)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两处表述均以列举方式列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别,即:*证、**(土建)、**(综合),异议人所称的**(机械类)证书自始未出现在上述列明范围之内。 (二)文义解释原则:**、**的单独列明具有排除**的明确意义 异议人主张“*证”为涵盖**/**/**,故**证应属合格,但此主张存在根本性逻辑矛盾: 若“*证”已涵盖**、**、**全部类别,则补充通知在“*证”之后再单独列举“或**(土建)或**(综合)”,将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与实际意义。 法律文件解释的基本原则是:文件中每一个词语均应有其独立存在价值,不存在无一一赘述。补充通知在“*证”之后特别又列明“或**(土建)或**(综合)”,唯一合理的解释是: "*证”:特指在福建省推行**/**/**分类管理之前,按旧版制度颁发的、尚未完成分类换证的旧版通用*证,以兼顾仍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 "**(土建)”和“**(综合)”:特指按分类管理新制度已完成换证或新取得的分类证书。 以上两者并列,完整覆盖了旧证、新证两种情形,确保表述的周延性。 在此解释框架下,**(机械类)作为分类管理下的专项证书,自始未被纳入资格范围。 (三)异议人援引“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不当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项原则,不适用于投标人突破招标文件正向资质门槛的情形。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以列举方式设定安全员证书的合格类别,**证未出现在列明范围内,系未达到招标文件最低资质门槛,与“法无禁止”之情形性质截然不同,异议人对该原则的援引存在适用错误。 评标委员会依据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认定异议人所提供的**(机械类)证书不属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合格证书类别,进而否决异议人投标,事实认定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异议不成立。 二、关于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多项法定废标情形,必须否决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 * 证弄虚作假、违法取得、被官方撤销(最核心废标项) 江西国龙法定代表人杨桃根所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实以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取得,已于 **** 年 * 月 * 日公示撤销证书。 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直接否决投标。 *.结论:属于骗取中标,中标无效,必须废标。 异议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系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而非法定代表人个人*证。截至本项目开标日,被异议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处于有效状态,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证并非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该事项不构成法定废标条件。 三、关于被异议人“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查无备案信息,涉嫌提供虚假职称证书,实质性投标造假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任技术负责人:谢建鹏,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号:*************。异议人已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平台)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核验,未查询到谢建鹏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上述证书编号的任何备案、评审、发证信息,无任何官方有效核验记录。 针对业内“老旧证书系统未录入”的常见情形,异议人特别说明:根据人社部及全国各省市人社部门官方规则,即便为早年评审的历史职称证书,若真实合法有效、属于官方正规评审发证,均可通过发证地人社部门补录、核验、出具证明,不存在“真实有效却全程无任何官方备案、无任何核验渠道”的合法职称证书。 被异议人如无法提供该高级职称对应的官方备案核验信息、评审档案、发证佐证、补录证明等任何有效佐证材料,足以判定该证书并非合法合规评审发证的真实职称证书。 依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号)及全国职称核验统一裁判规则:合法有效的职称证书,必须具备可核验、可溯源、可查档的基本属性。无全国人社平台备案信息、无地方人社档案佐证、无法提供任何官方核验依据的职称证书,依法直接认定为虚假、无效证书,不具备任何投标资格效力。 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是本项目投标核心资格审查要件、关键履约人员硬性资质,属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审查内容,直接关系项目施工技术管控与质量安全保障。被异议人刻意使用无法溯源、无法核验、无任何官方备案的虚假高级职称证书参与投标,刻意隐瞒资质造假的重大违规事实,属于典型的投标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及中标资格行为,完全契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法定废标情形,应当依法否决其投标。 ” 异议答复: 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职称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谢建鹏、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号:*************。职称证书真实有效,不属于虚假证书。(详见附件*) 江西省人社厅职称管理规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为江西省官方职称证书法定查询核验渠道,其查询结果具有法定效力。异议人依据不足、不予采信。 四、关于被异议人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峡江县赣中现代物流园项目施工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 名施工人员死亡,被官方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体系严重失控。 异议答复:该事故及官方认定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否决投标情形,该项异议不成立。 五、关于被异议人被列入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差工地” 因安全管理缺失、隐患突出,被江西省住建厅列入**** 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差工地”,挂牌督办,属于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主体。 异议答复:该不良行为记录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否决投标情形,该项异议不成立。 六、关于被异议人被南昌市安委会正式发文通报批评,南昌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项目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安全履约能力严重不达标。 异议答复:该不良行为记录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否决投标情形,该项异议不成立。 七、关于被异议人多次恶意弃标、投标逾期不解密,被官方记入异常行为记录 *.花山白羊佳苑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后逾期不解密; *.武汉第十三离职干部休养所项目: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故弃标; 均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公示为投标人异常行为,属于习惯性失信投标人。 异议答复: 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条*.*中,*.*.*、*.*.*的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核查: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上述两项核查结果,均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的信用资格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 “否决其投标” 的情形,相关核查记录已作为项目档案留存备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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