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6-02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6-06-02 00:00:00
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号航空商务广场*号楼第五层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

服务类(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 ******* 本项目中的涉案财物指公检法机关办案中涉及的相关财物,交警部门办案中涉及的车辆除外。 按采购要求 三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按采购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仲怡
评审专家: 蓝小云 余维良 王云明 沈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根据厦财采〔****〕*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的优惠(即按照(*)规定标准的**%计取)。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报价明细内容:跨部门涉案财物线下社会化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层*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黄建、郑莹莹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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