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诸正开**********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枫桥镇机关食堂****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诸暨市枫桥镇机关食堂****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诸暨市枫桥镇机关食堂****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机关食堂设置在诸暨市枫桥镇中兴路*号公共服务中心*号楼,总面积约***㎡,餐位***只,包厢*只,自助餐区一处,干部就餐人数满员时约***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后*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金晶,陈玲,吴滨,杨静之(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张燕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按费率标准计算,计算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不足****按****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安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东一路**号朗臻大厦**楼****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戚银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顾兰兰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号
传真:
联系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