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6-02 00:00:00
为充实完善我市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现需对鹤山市生态环境项目库建设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提供服务。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协助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开展**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技术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技术审核等工作内容,为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配合我局对申报储备入库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服务范围和绩效目标等,并及时对申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二)供应商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项目类型和数量邀请从事相应类别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并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可通过视频会议评审、现场会议评审或函审方式进行);
(三)供应商对通过专家评审且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的项目方案进行复核,指导申报单位形成最终方案。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原则上为签订合同之日至约定项目数完成为止。(预计至****年*月)
四、服务费用
总预算费用为人民币*****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服务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费、餐费、资料寄送费用等)、税费等。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六、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四)报名供应商需要填写自评表(见附件*)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等。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自评表》的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分,经审议后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单位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成交服务商。
八、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自评表》及有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我局,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须用文件资料袋装密封,封口盖公章或签署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凡是纸质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资料)。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楼办公室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尹先生,************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邓小姐,************
附件:*.报价单
*.自评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