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6-06-02 00:00:00
河南省洛阳监狱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洛自采(****)****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监狱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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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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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自采(****)****号**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清运****年度至****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监管区生活垃圾及废料以及行政区、单警公寓和武警营房的生活垃圾,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洛阳亮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号****幢*单元*****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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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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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洛阳监狱垃圾清运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年 |
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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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鹏辉(组长)、刘常洁、李高战(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河南省洛阳监狱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洛阳监狱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监狱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太康东路*** 号恒生科技园***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