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5-29 00:00:00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电话:************,传真:************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四、****年*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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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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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潜山市油坝乡至怀宁县黄龙镇皖河大桥(小市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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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庆一一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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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官庄至槎水高速出入口至龙潭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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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松县义门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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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省桐城市刘崖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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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众牧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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