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汾口镇二期、姜家镇二期、大墅镇、千岛湖镇二期、左口乡二期)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6-02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汾口镇二期、姜家镇二期、大墅镇、千岛湖镇二期、左口乡二期)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杭州-202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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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汾口镇二期、姜家镇二期、大墅镇、千岛湖镇二期、左口乡二期)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二阶段)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对招标文件前附表**.*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 ** 条、第 ** 条“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 ****年**月 、 ****年**月 、 ****年**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修改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 ****年**月 、 ****年**月 、 ****年**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 *、对招标文件前附表**.* 管材及主要材料要求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四、有关事项说明*:“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品牌,由各投标单位自主择优选用。投标报价文件中,须在分项报价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内,逐一列明拟选用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所选用品牌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管材技术要求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施工中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 ”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管材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相关技术参数。管材作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管材技术要求,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施工中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