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02 00:00:00
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季度废钢废料处置(四次)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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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季度废钢废料处置(四次)
竞价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文称为本公司)受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称为采购人)委托,对即需的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季度废钢废料处置(四次)进行了网上公开竞价。****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竞价活动。经评审小组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价结果
二包:
成交供应商:合肥三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元/吨
三包:
成交供应商:庐江县老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元/吨
四包:
成交供应商:合肥鑫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元/吨
五包:
成交供应商:合肥鑫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元/吨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及参与竞价供应商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或采购人书面提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与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项目(标包)竞价结果公告同步在以下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栋*楼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