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6-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国省干线交调站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领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区 万富金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号新希望国际*栋**层****号
被投诉人: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地址:江油市涪江路西二巷*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年国省干线交调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利用指定特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唯一性设置,响应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控分所量身定制的差异检测项。人为量身定制产品,指向特定产品、品牌、技术参数路线设置,控标违法设置,以其他不合理限制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 要求、*.***万高清车牌抓拍摄像机利用特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 为加分扣分要求,具有排斥限制行为,阻碍及排除了相关合法供应 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 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 要求、*.***万高清车牌抓拍摄像机要求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证明存在违法设置,为 特定供应商量身设置控标要求,以其不合理排斥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江财采裁第*号
江油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