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5-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年**排及以上**医用设备集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弈零尚云(福建)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李岭村腾飞六路*号**号厂房幢第*层(长汀县医疗器械产业园腾飞园)
被投诉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号
被投诉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号旺座曲江*座**层****号
相关供应商:福建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高宅路***号*号楼*层***、***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弈零尚云(福建)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零尚云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委托被投诉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诚公司)组织的福建省****年**排及以上**医用设备集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弈零尚云公司发出补正告知书。经补正后,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弈零尚云公司的投诉。受理的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福建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医疗器械公司)所投产品宽腾(杭州)医疗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腾公司),规格型号:******* ** ****的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设置的共*项评审指标的参数要求,应当予以扣分,总得分不可能为**.**分,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企业公开信息内容不符,且明显违背该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人员及资质的要求;该公司所投生产企业宽腾公司的有效业绩不足,所提供业绩存在虚构或型号不符合要求。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年**排及以上**医用设备集采投诉的处理决定》(闽财购裁决〔****〕**号,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决定》),对投诉事项进行认定。上述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协助调查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的复函,经核对发现,该复函内容影响《投诉处理决定》认定结果。因此,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撤销行政裁决决定书(闽财购裁决〔****〕**号)的决定》(闽财购裁决〔****〕**号),撤销行政裁决决定书《投诉处理决定》,拟根据新的证据材料重新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弈零尚云公司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