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2026-06-02
江西/九江 中标结果
[彭泽县]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江西/九江-202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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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江西省水利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 建设单位 | 彭泽县水利局 | ||
| 标段名称 |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 | ||
| 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 | ||
| 核准/备案机关 |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含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 ||
| 招标控制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中标结果信息 | |||
| 中标单位名称 |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 | 中标排序 | * |
| 非第一名中标说明 |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招标于****年*月**日在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招投标。招标结束后,我单位在组织上述项目评标结果复核及后续合同准备过程中,发现部分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所附山塘位置分布图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与招标单位对接,招标单位提供项目区域平面图,投标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将山塘位置、名称标注在平面图上。”鉴于以上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单位有充分理由认为: *、投标单位可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测量;*、投标单位提交的成果平面图不能真实反映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投标单位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我单位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商议,决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 ||
| 项目负责人 | 黄明华 | 注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
| 勘察设计人员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方式 | *********** |
| 联系地址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浦 | 联系方式 | *********** |
| 联系地址 | |||
| 其他说明 | |||
江西省水利厅建管处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