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2026-06-02 00: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项目水磨石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材料(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年**月**日**点**分前登录铁建云链(*****://***.******.***/*********)进行报名,并在****年**月**日**点**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 水磨石石子 | ***** | 满足颜色要求及技术交底书 | 吨 | *** | 颜色要求中花白 |
* | 水磨石踢脚线 | **** | 满足颜色要求及技术交底书 | 米 | **** | 颜色要求中花白 |
二、有关要求
*.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如有)、企业资质证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需求验收的数量为准。
*.材料验收方式:(*)材料到工地后由需方物资设备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等多方共同验收,按照技术规格书对外观、质量检测资料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无条件清退该批材料。到场材料需提供进场检验合格资料。
(*)计量:水磨石石子以过磅验收,则由双方验收人员在指定地点过磅验收,验收结果为整数,换算为清单计量单位计量。水磨石踢脚线以检尺验收,则由双方验收人员在卸货地点检尺验收,验收结果为整数,换算为清单计量单位计量。
*.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供需双方应在每月**日之前进行对账,对账依据为需方收货人签认的验收单据,供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需方财务部门入账。
(*)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支付乙方物资货款,材料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货款的**%,合同内全部材料供应完成后支付至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货款的**%,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供货完毕后,由乙方提交结算确认单,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做最终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工程竣工并颁发备案书后*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虽结算金额已全部支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乙方进行承兑、贴现、背书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出票后,因乙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供方须出具所有结算单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供方按照合同规定将材料运输至使用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据、票证,供需双方结算货款。
*.*已进场验收且未结算的验收单据;
*.*供方开具的材料发票。
*.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天内。
*.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满足颜色要求及技术交底书;相关规格要求请联系需求单位。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联系人:张瑶 电话:************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号
邮箱:**********@**.***
需求单位联系人:贾军 电话:***********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小峡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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