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位管理费的咨询
2026-06-02
江苏/连云港 招标采购
关于车位管理费的咨询
江苏/连云港-202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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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车位管理费的咨询
内容: 本人与****年购买玖璟府非人防车位,因未入住,车位一直未使用,近期计划入住,启用车位,物业索要前*年的车位管理费,我有异议。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体现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基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的条款,我*年没有使用该车位,我是否可以拒绝缴纳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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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来信咨询。经了解,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发改收费发〔****〕**号)文件规定,汽车停放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费用。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公布和调整普通住宅(含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内前期汽车停放费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目前连云港市区普通住宅地下车位(库)汽车停放费基准价为**元/车位?月,具体执行标准上浮不超过**%,下浮不限。业主大会成立前,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建设单位已出售或者已附赠的车位、车库汽车停放费由车位产权方或者车位所有人来承担。具体相关情况已于****年*月*日**时**分通过电话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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