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政府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号升龙环球中心**层*****单元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年度政府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服务类(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法律诉讼服务 | ****年度政府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 ****年度政府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 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 *年 | 项 | 详见技术和商务方案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耀凌 |
| 评审专家: | 王旭 、 吴志奡 、 李琳 、 徐良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户名: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度政府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环节;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有效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属于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其符合性审核不通过;福建三山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确定...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属于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保留,其符合性审核不通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环节。
(*)各投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序如下:
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 得分**.**分,排名第一;
福建元景律师事务所 得分**.**分,排名第二;
福建闽邦律师事务所 得分**.**分,排名第三;
注:根据财政部令第**号规定,未中标人评审得分及排序特此以公告方式通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号国发广场商住楼三层***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杰、寇鑫彤、杨辉、陈思琪
电话:***********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