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水利]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A3300000090001539004001]澄清修改信息
2026-06-02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淳安县][水利]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A3300000090001539004001]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杭州-202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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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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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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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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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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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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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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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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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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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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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号泰地万新大厦*号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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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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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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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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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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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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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汾口镇二期、姜家镇二期、大墅镇、千岛湖镇二期、左口乡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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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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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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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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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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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前附表**.*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 ** 条、第 ** 条“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 ****年**月 、 ****年**月 、 ****年**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修改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 ****年**月 、 ****年**月 、 ****年**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
*、对招标文件前附表**.* 管材及主要材料要求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四、有关事项说明*:“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品牌,由各投标单位自主择优选用。投标报价文件中,须在分项报价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内,逐一列明拟选用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所选用品牌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管材技术要求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施工中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 ”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管材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相关技术参数。管材作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管材技术要求,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施工中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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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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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县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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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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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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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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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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