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6-06-02 00:00:00
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人
代理机构发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品类
货物
标签
人保集团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项目(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鞍山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家供应商,为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堂食材产品,包括粮油类、果蔬类、肉类(含海鲜)、干调类等其他食品,预算***万元(含税)。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性质:货物。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交货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年*月*日至今应具有*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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