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3号)
2026-06-02
黑龙江/佳木斯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3号)
黑龙江/佳木斯-2026-06-02 00:00:00
黑龙江/佳木斯-2026-06-0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桦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桦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建设大厦*楼
被投诉人*:黑龙江宣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仅将投标人自身业绩作为评审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纳入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能直接体现产品技术成熟度、市场认可度及生产稳定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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