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水利审批〔****〕*号
青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批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干流(青阳片区)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所报池州市九华河系统治理*干流(青阳片区)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任务是通过堤防工程建设、护坡护岸建设、新建堰坝、新建防汛道路等工程措施,全面提升九华河青阳段防洪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工程治理范围为:九华河干流代村段*.**公里、庙前段*.****、五溪段*.****,综合治理河长*.****。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达标工程,新建防浪墙*.****;护坡护岸工程,新建护岸挡墙*.****,新建固脚*.****;新建防汛道路*.****;新建堰坝*座等。
四、五溪镇区段右岸、代村段及庙前段堤岸工程建筑物级别为*级,其他河段为*级,乡镇段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村庄段及居民集中点采用**年一遇,农田段维持现状。
五、工程总工期为**个月。按照****年**月价格水平,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总投资****.**万元,核定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万元。超出国家补助范围的投资由你县自筹解决。
六、你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认真开展相关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审查意见全面落实到位。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指导,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工代赈有关工作。
(五)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六)工程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由池州市水利局主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