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2号)
2026-06-02
黑龙江/佳木斯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2号)
黑龙江/佳木斯-2026-06-02 00:00:00
黑龙江/佳木斯-2026-06-0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桦南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第二包)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禄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南湖社区民安统住建**号
被投诉人:桦南县教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兴路西段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未发现采购文件有重大缺陷应中止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部分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桦南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桦南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