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6-02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关爱失独家庭阳光家政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关爱失独家庭阳光家政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静安区大统路***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静安区益佳人口社会发展研究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杨龙妹(女)
地址:永和路***号*座**楼****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关爱失独家庭阳光家政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年龄在**周岁以上(包括**周岁)的或者身患重大病的户籍(人户一致)在静安区的失独对象;因病因故造成阶段性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对象依申请短期(*,*,*个月)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素质高、能力强、责任心强、稳定的家政队伍,以满足业务增长的需求。
(*)供应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历及专业,具有丰富的社区工作经验,能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项,对失独群体情况比较了解,有强烈的事业责任感和关爱之情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领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并接受其指导与监督,同时需遵守采购人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