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02 00:00:00
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第*包)
某医院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年,一年
项目位置:安徽省蚌埠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医院军文食堂主、副食品采购保障,项目采用单一供应商一体化集中供应运营模式。
二、投标单位选取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规则
报价规则:中标人依据线上询价价格为基准价报下浮率时,所有主、副食品参照基准价的下浮比例不得小于**个百分点。
四、其它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入场前需提供不含入场当月的最近*年内*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二)投标文件中拟用于保障本项目的负责人、车辆(含号牌),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及车辆(含号牌),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按照合同进行处罚,并视情给予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追加处理。
(三)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配送品种转包、分包,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经营场所(含配送场所、冷库等)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进行处罚,并视情给予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追加处理。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需求部门联系人:陆劲晶 电话:************ 地址:安徽蚌埠
监督部门联系人:黄阳晨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