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5-29 0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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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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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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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黄山片区 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
仓山区 |
福州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水(环科)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包含前锦路、敖里路和城锦路,共三条路。其中,前锦路南起城峰路,北至福峡路,道路红线宽度**米,设计长度***.***米;敖里路南起城峰路,北至福峡路,道路红线宽度**米,设计长度***.***米;城锦路西起前锦路,东至敖里路,道路红线宽度**米,设计长度***.***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
(一)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采用低噪声路面,对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并定期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完善降噪措施。 (二)施工建筑废料、渣土、废弃建材应集中定点堆放,严禁向鳌里河、胪雷河河道内倾倒;施工废水、泥浆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冲洗和场地抑尘,不得排入内河。 (三)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方和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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