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9号)
2026-05-08
黑龙江/鸡西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9号)
黑龙江/鸡西-2026-05-08 00:00:00
黑龙江/鸡西-2026-05-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鸡西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包号*
二、项目名称:放疗设备-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被投诉人:鸡西市中医医院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国道鸡兴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招标参数中“**等中心到机头的净空间:≥**㎝”。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中“**所有叶片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投影宽度(非等效):≤*㎜”。
投诉事项*:招标参数中要求“****影像重建视野(***):≥**㎝”。
投诉事项*:招标整体参数体系完全指向医科达*******产品,该产品技术落后、存在临床风险,采购该产品将造成国有资产浪费并影响医院发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