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202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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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将开展****年度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拟采用公开询价招标方式采购“义乌市****年度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第三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 义乌市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 | *万元 |
*、工作要求
****年度期间(****年*月至*****年**月),采取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化验等方式,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二噁英排放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核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 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拥有二噁英、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铬、六价铬、硒、含水率检测能力;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不良记录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采购程序
*、报名:报价单位应于****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及材料密封(盖单位公章)送交或邮寄至义乌市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控中心(义乌市江东街道宾王路***号****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 虞斌斌,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义乌市江东街道宾王路***号五楼会议室。
*、审查确认:局招标工作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
*、公示:确定中标单位(义乌政府网)。
*、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询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询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