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01 00:00:00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预公告。
项目名称:福清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闽松、陈娜、陈敏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闽松、陈娜、陈敏艳*************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栋*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清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福清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预公告,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可邮寄)。未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止(北京时间)
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栋*层
后附福清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预公告稿)。
采购人:福清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号
联系人:陈薇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栋*层
联系人:叶闽松、陈娜、陈敏艳
联系方法:*************
二、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