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连财罚决〔2026〕3号)
2026-04-07
广东/清远 质疑投诉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连财罚决〔2026〕3号)
广东/清远-2026-04-07 00:00:00
广东/清远-2026-04-07 00:00:00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连财罚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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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连财罚决〔****〕*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清远天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连州市连州镇兴和路天盈楼*号楼首层**号商铺
二、基本情况
经查,清远天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参与“连州市星子镇城乡环卫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鉴于你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司不予行政处罚。
连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