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雄财采决〔2026〕1 号)
2026-04-24
广东/韶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雄财采决〔2026〕1 号)
广东/韶关-2026-04-2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雄财采决〔****〕* 号)

发布机构:南雄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雄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雄市百顺镇东坑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启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怡然居)*号复式店

法定代表人:曹启发

委托代理人:林辉翔

被投诉人*:南雄市百顺镇人民政府(采购人)

地 址:南雄市百顺镇百顺圩

被投诉人*:韶关市北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下胡新村五街一座*栋

相关供应商:广东拓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雄市全安镇国道***线全安段红绿灯往珠玑方向约***米首层(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南雄市百顺镇东坑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依法审查并认定:广东拓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提交的、将项目名称填写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内容不实的声明,该文件无效。*.依法审查并认定:因《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广东拓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应被作无效响应处理,中标结果无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南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雄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