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工业区(原交通运输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2026-06-02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工业区(原交通运输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转让项目[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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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工业区(原交通运输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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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工业区(原交通运输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永康市城投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人民币*****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永康市城投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康市支行,账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 *.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之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付清成交款。 *.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并于办理交割手续后**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及清运等工作。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