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06-01 00:00:00
武汉商学院银校合作银行遴选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武汉商学院银校合作银行遴选(********************)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汉商学院银校合作银行遴选
二、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项目概况中“武汉商学院委托合作银行提供财政零余额基本户、财政收入零余额户、学费收入零余额户、工资户,工会账户、党费账户、团费账户、后勤食堂户等”更正为“武汉商学院委托合作银行提供财政零余额基本户、财政收入零余额户、学费收入零余额户、工资户,工会账户、党费账户、团费账户、后勤食堂户等账户服务”;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银校合作资金需求中“合作期间银行提供不低于***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武汉商学院金融属性信息化建设”更正为“合作期间银行提供不低于***万元的金融服务建设资金,支持武汉商学院金融属性信息化建设”;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合作资金投入形式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以货币资金形式进行投资。所有投入必须是中标银行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不接受从中标人之外的第三方名义机构转入的资金”更正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以学校认可的投入形式进行投资,所有投入必须是中标银行以招标人认可的形式投入,不接受从中标人之外的第三方名义机构转入的资金”;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报价要求中“★最低限价(最低投入合作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低于最低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更正为“★最低限价(最低投入合作金额):不得低于***万元金融服务建设资金,低于最低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服务要求中“(一)账户开立与管理服务投标人须按财政及人行账户管理规定,为学校开立并常态化维护以下账户”更正为“(一)账户开立与管理服务 投标人须按财政及人行账户管理规定,为学校提供以下账户服务”;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服务要求中“(四)其他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按照学校校园规划,在学校指定的校区和地点设置自助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以满足师生存取款、转账、银行卡激活等需要”更正为“(四)其他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按照学校校园规划,符合银行安全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在学校指定的校区和地点设置自助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以满足师生存取款、转账、银行卡激活等需要”;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合同金额: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投入合作金额为……”更正为“*.合同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建设资金金额为……”;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合作资金投入形式*)乙方以货币资金形式进行投资。所有投入必须是乙方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不接受从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名义机构转入的资金”更正为“(*)合作资金投入形式*)乙方以甲方认可的投入形式进行投入,且所有投入必须是乙方以甲方认可的投入形式进行投资,不接受从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名义机构转入的资金”。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武汉商学院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羽、李超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