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LY03-01-25地块监理服务项目补疑澄清/变更公告
2026-06-01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阳区LY03-01-25地块监理服务项目补疑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6-01 00:00:00

庐阳区**********地块监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庐阳区**********地块监理服务项目补疑

**************)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变更为: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分

*****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个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已完成的业绩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合同协议书。

*)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个。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计算。详细评审中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算。

*.“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码头、港口)。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关于本项目评分项总监业绩”的疑问

答: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已更正,详见补疑公告。

四、延期部分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阜阳路文一泊心湾**栋*楼***室

人:崔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座*楼

项目负责人:王维

联系方式:*************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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