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御临镇2026年市级民生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2026-06-01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邻水县御临镇2026年市级民生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四川/广安-2026-06-01 00:00:00

邻水县御临镇****年市级民生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邻水县御临镇****

市级民生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我镇邻水县御临镇****年市级民生工程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以邻农业发******号文件下达建设计划。现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建设内容:

石子村、礞石村、茅白村共***盏太阳能路灯。

*.建设标准:

*)高度**、壁厚***、口径****+*****、臂长**、法兰****************采用锥锌管;*)太阳能板为≥***多晶硅;*)锂电池容量为********)光源≥****)防护等级*****)使用寿命≥*******)质保*年;*)工作模式为光控+时控,阴雨天持续*天以上;*)每盏费用不超过****元;**)路灯基座埋深****以上,用***混凝土浇筑而成,路灯主要安装在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出行的点位上。

(二)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完成

(三)最高限价:**万元

(四)建设地点:邻水县御临镇石子村、礞石村、茅白村

(五)资金来源:市级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

(六)验收及资金拨付:工程如期或提前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御临镇政府组织项目村完成初步验收,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工程量复核,且质量合格后,依序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进度款,同时扣除合同金额*%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年后无息支付(质保期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时间起,计算*年)。

二、报名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太阳能产品;照明器具制造、销售等相关字样;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内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保证连续阴雨天气*天及以上仍能正常工作的证明材料(需业绩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盖公章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现场查验原件,不装入资格响应文件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工作日上午*:*****:****:*****:**,持单位密封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全套资料,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经发和乡村振兴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近*年从事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且合同资金在**万元以上业绩*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验收报告)复印件

*)保证连续阴雨天气*天及以上仍能正常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业绩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加盖公章);

*为保证*年以上的质保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在邻水县域内设有办事处及相关售后机构,并提供企业登记证明材料

*)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三)资格响应费用收取: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御临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签到*******:**审核资格;**:**开标

相关说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资格审查文件须在相应位置加盖,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项目要求提交的近*年业绩计算时间为:自******日至******日);*.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家及以上方可开标。

五、项目执行依据

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邻府规〔*****号)文件规定执行。

相关说明: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进行现场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方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对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低于报价平均值×**%或低于次低报价×**%或低于最高限价×**%)的潜在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价*%缴纳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并凭相关票据在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经发和乡村振兴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且合格验收,该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扣减工程款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

址:邻水县御临锦绣路*

联系人:曹先生***********)(业务咨询

刘先生(***********)(财务咨询)

八、纪检监督

联系人:先生(***********

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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