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6〕2号公告)
2026-06-01
广西/桂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6〕2号公告)
广西/桂林-2026-06-01 00:00:00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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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告字〔*****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灵川镇民治、灵宝村委(灵钢路*号)、灵川县绕城公路与灵勃路交叉口南侧;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工业项目范围内配套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容积率**.*≤*≤*.*;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小于**%且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挂牌起始价:人民***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年,产出强度≥***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按《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的通知》(市发改环资〔****〕**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分止。

申请人可在****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 ****年*月*日****分至**时**分(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本期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我局不予受理。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灵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广西灵川农商行城关支行

账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竞得人须与灵川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平台(****://****.*****.****.***.**/******/******/*******.****)了解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数字证书。

公告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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