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新建基站租赁协议
2026-06-01
广东/珠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新建基站租赁协议
广东/珠海-2026-06-01 00:00:00

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新建基站租赁协议

未终止
正文

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基站租赁协议转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基站租赁协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基站租赁协议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海泉湾花园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基站租赁协议采购人为金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配合省公司重点项目毫米波业务测试需求,珠海分公司协同省网发,省低空中心、华为公司在星湾基地周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辰路**号恒大海泉湾营销中心楼顶】新建****毫米波通感基站。为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协调金碧物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洽谈基站新建事宜,谈定:

*、租赁期为[壹]年,场地使用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内租金总额:¥[*****.**元]/年(含税);税率*%。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前半年按[半年]结算,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在合同签订的[ ** ]日后以[转账]方式缴付****年****月租金。

*.*租金后半年按[月]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后半年租金在每[月]度第[ ** ]日前以[转账] 方式缴付下一结算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乙方按[*.**]元/度或甲方总电表电费发票上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

除租金电费外,乙方不支付其他费用。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珊珊***********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金湾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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