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夏垫消防救援站基本灭火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公开招标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6-01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大厂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夏垫消防救援站基本灭火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公开招标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河北/廊坊-202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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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夏垫消防救援站基本灭火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公开招标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厂回族自治县雨豪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安馨丽景*号楼*单元***号
二、基本情况
“夏垫消防救援站基本灭火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经评审确定大厂回族自治县雨豪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大厂回族自治县雨豪商贸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递交关于“夏垫消防救援站基本灭火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情况说明,表示因自己公司资金困难无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愿放弃中标资 格,该情形属于供应商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鉴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小于****万,适用《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即****.**元(肆仟零叁拾捌圆陆角伍分);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