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01 00:00:00
****临淮关大桥至五河大新段改线工程(一期工程)监理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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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淮关大桥至五河大新段改线工程(一期工程)监理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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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淮关大桥至五河大新段改线工程(一期工程)监理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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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临淮关大桥至五河大新段改线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临淮关大桥至五河大新段改线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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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名录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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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 |
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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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年**月**日**时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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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修改:****年**月**日**时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该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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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名录 |
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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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 |
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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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年**月**日**时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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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修改:****年**月**日**时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该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
事项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延期为: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
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内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蚌埠市沿淮路***号
联系人:乔烈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座****室
联系人:何鑫、陈安琪
电话:***********、***********
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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