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6-0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姜堰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少昊路北侧、古徐大道南侧
联系人:唐龙
被投诉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和谐路*号永昌财富广场*楼
法定代表人:陈慧芳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姜堰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汇聚交换机、**口***交换机、**口***交换机、*口***交换机、无线**、高密**、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出口路由器、全域巡控智能球机、分舱高清摄像机、智瞰三目联动球机、网络化数字功放(****)、网络化数字功放(***)、功率放大器、数字音频处理器、电源时序器、广播控制主机、调音台、**音频采集器、电源管理器、双**寸主扩声线阵列音箱、单**寸线阵列低音、四通道网络数字功放、网络音频矩阵、四通道无线接收机、***影视面光灯、***染色灯、***平板柔光灯、电脑摇头灯、电动升降吊杆机、舞台机械控制器等**项产品的技术参数分别指向特定产品,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工程师等证书列为评审因素,存在违规。
(二)投诉请求
*.请提供完全满足此次采购需求的所有产品参数*家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带有***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请求修改招标文件排他性内容。依法编制招标文件,修改特定、限定、指定的厂商产品参数、证书、检测报告,对唯一性产品参数进行修改,参数公开,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避免招标文件违法违规。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招标文件,修改为某些厂商特定、限定、指定的产品,对唯一性产品参数进行修改,参数公开,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避免招标文件违法违规。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