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6号
2026-06-01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6号
江苏/宿迁-202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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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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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姜堰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少昊路北侧、古徐大道南侧

联系人:唐龙

被投诉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和谐路*号永昌财富广场*

法定代表人:陈慧芳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

法定代表人:张海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姜堰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汇聚交换机、*****交换机*****交换机、****交换机、无线**高密**、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出口路由器、全域巡控智能球机、分舱高清摄像机、智瞰三目联动球机、网络化数字功放(****)、网络化数字功放(***)、功率放大器、数字音频处理器、电源时序器、广播控制主机、调音台、**音频采集器、电源管理器、双**寸主扩声线阵列音箱、单**寸线阵列低音、四通道网络数字功放、网络音频矩阵、四通道无线接收机、***影视面光灯、***染色灯、***平板柔光灯、电脑摇头灯、电动升降吊杆机、舞台机械控制器等**项产品的技术参数分别指向特定产品,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工程师等证书列为评审因素,存在违规。

投诉请求

*.请提供完全满足此次采购需求的所有产品参数*家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带有***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请求修改招标文件排他性内容。依法编制招标文件,修改特定、限定、指定的厂商产品参数、证书、检测报告,对唯一性产品参数进行修改,参数公开,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避免招标文件违法违规。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招标文件,修改为某些厂商特定、限定、指定的产品,唯一性产品参数进行修改,参数公开,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避免招标文件违法违规。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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