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6-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法院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直属分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桃蹊路**号 | *,***,***.**元 |
法院专递寄递服务(单价):**元 法院专递目的地打印寄递服务(单价):*元 特快专递寄递服务(单价):**元 取证式送达服务(单价):**元 |
法院专递寄递服务(单价):**元 法院专递目的地打印寄递服务(单价):*元 特快专递寄递服务(单价):**元 取证式送达服务(单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直属分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邮政服务 | ****年度法院专递服务 | 法院专递寄递服务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按照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届满或项目预算总金额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已产生邮费时自动终止合同 | 法院专递从交寄之日到回执返回之日的最长时间不超过**日,超期邮件被视为不合格件等 |
| ********* | ********* 邮政服务 | ****年度法院专递服务 | 法院专递目的地打印寄递服务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按照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届满或项目预算总金额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已产生邮费时自动终止合同 | 法院专递从交寄之日到回执返回之日的最长时间不超过**日,超期邮件被视为不合格件等。 |
| ********* | ********* 邮政服务 | ****年度法院专递服务 | 特快专递寄递服务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按照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届满或项目预算总金额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已产生邮费时自动终止合同 | 法院专递从交寄之日到回执返回之日的最长时间不超过**日,超期邮件被视为不合格件等。 |
| ********* | ********* 邮政服务 | ****年度法院专递服务 | 取证式送达服务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按照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届满或项目预算总金额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已产生邮费时自动终止合同 | 法院专递从交寄之日到回执返回之日的最长时间不超过**日,超期邮件被视为不合格件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志达(采购人代表)、周宇、丁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进行计算。即:中标(成交)金额在***万以内的,按照*.*%计算,超过***万部分按照*.*%计算,按以上计算的金额再下浮**%后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办理代理服务费时,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公司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计划备案编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高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其所需的公文及司法文书专递服务,依法应由负责成都市区域的邮政分支机构即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直属分公司承担。综上所述,此项工作只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直属分公司能够满足要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一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琴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