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示
2026-06-01
江西/抚州 变更澄清
[抚州市本级]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示
江西/抚州-2026-06-01 00:00:00

[抚州市本级]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江西昌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由于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对江西昌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及制造商产地出现不同地方的质疑,采购单位于*月**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第一中标候选人送达质疑事项,要求其作出答复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该公司于****年*月**日提交回复声明,但所提供材料未对质疑事项做出有效回应,根据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本次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要求,不符合重新采购情形,现决定取消江西昌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排序第二名的江西绿之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变更后的中标单位信息如下:供应商名称:江西绿之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月池路 * 号由由置业大楼*楼******室;联系人:郭旭杰;联系方式:***********;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年*月**日*:** *.代理服务费为:按中标金额收取:*****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抚州市南城县城南路与山水大道交叉路口往北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座*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阙蓉蓉

电话:***********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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