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2026-06-01
安徽/宿州 变更澄清
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宿州-2026-06-01 00:00:00
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
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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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中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对原招标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第*条更正原条款: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用一次性塑料瓶、袋、玻璃瓶回收、处置、利用、加工、采集,未受污染医用塑料利用处置等相关内容。

现更正为:

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开展医用一次性塑料瓶、袋、玻璃瓶回收、采集、加工、处置、利用及未受污染医用塑料处置利用相关业务的能力。本项目不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体文字表述作为资格审查否决条件,投标人需具备承接本项目对应业务的条件即可。

*、对原招标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第*条更正原条款:

*. 根据皖商办流通函〔****〕**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内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自有场地提供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材料;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租赁期限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不少于 * 年。同时配备与输液瓶(袋)收集、贮存、加工、利用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设置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区,区域界限清晰、标识规范醒目。

现更正为:

*.根据皖商办流通函〔****〕** 号文件要求:

安徽省内企业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安徽省外企业在皖合规设点并按规定完成跨省转移备案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

*、删除原资格要求第*条

原条款内容:

*.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更正内容:

取消本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该条款予以删除。

三、更正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原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原采购公告

更正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更正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点

更正后开标时间:****年*月**日**点

五、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内容作相应澄清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萧县中医院

址: 萧县杏林路

联系方式: 龚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沐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斌峰壹号

联系方式: 雷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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