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曲一车间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澄清问题的回复
2026-06-01
贵州 变更澄清
制曲一车间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澄清问题的回复
贵州-2026-06-01 00:00:00
制曲一车间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澄清问题的回复

制曲一车间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澄清问题的回复

各投标人

现就“制曲一车间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澄清问题的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 第八条 参考品牌:主要设备参考品牌如下(投标人须针对以下*个设备(配件)列明所投产品的品牌;未列明所投产品品牌的,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同类产品仅允许使用唯一品牌。所列品牌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提供与参考品牌性能优于或相当的产品)。

请问投标时可以列多个品牌(但同类产品只能统一使用唯一品牌)?还是只能列一个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须针对所列*类设备(配件)列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同类设备(配件)须使用统一品牌)。

本回复未涉及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更,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义兴酒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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