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6年第30号)
2026-05-19
福建/厦门 质疑投诉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2026年第30号)
福建/厦门-2026-05-19 00:00:00
福建/厦门-2026-05-19 00:00:00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年第**号)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腔镜摄像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五金产业园**栋*楼***室
被投诉人*: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号国泰大厦五层
被投诉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号
相关供应商: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号**号楼***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西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被投诉人*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腔镜摄像系统(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所投南京图格*********,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证及江苏省药监局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中明确为白光机型、无荧光功能,却响应招标文件多项荧光相关强制与评审参数,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且属于无证功能销售,中标结果依法无效。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