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2026-06-01 00:00:00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医院——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及充电桩项目推介会信息发布湛江中心医工程动力科【****】*号
作者: 工程动力科 来源: 工程动力科 编辑: 黄勍 发布时间: ********** 点击数: **
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精准对接外卖配送、快递、网约车、货运等新就业群体******;就诊难、排队久、休息缺、保障弱******;等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资源优势与区域辐射能力,着力打造有温度、更便捷、高适配的新就业群体友好医院,切实提升新就业群体医疗健康服务获得感,我院拟在医院南北大门两侧,划定新就业群体专属临时停靠区,打造*分钟步行圈,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及充电桩,为了解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价格,诚邀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推介。现将相关项目信息发布如下:
一、拟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医院******;******;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及充电桩项目。
*、项目概况: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拟在医院南大门两侧。详细地点,由意向单位提前预约来医院实地考察。
*、项目需求: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邀请国企及社会资本在现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地投资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及充电桩。
(*)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及充电桩所涉及的用电设施报装、消防设施改造、停车场改造、照明设施改造、其它配套等费用均由意向单位投资。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提供场地、保安、保洁服务,收取固定金额管理费。
(*)充电设施由投资方负责维护、运营。
(*)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及充电桩需对接市政府相关平台数据。
二、推介人资格要求
*、推介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推介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项目推介文件内容(注: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视为有效)
*、首页及文件目录。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项目详细维保方案及报价清单(具体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维保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报价清单按照需求详细制订)。
*、近期同类项目业绩。
*、公司有效期内全套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四、有关事项
*、本信息发布挂网期限*个工作日。
*、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挂网期止,有意向的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单位请将本信息发布中所包括的必备资料寄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工程动力科*****房******;,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号;邮编:******;联系人:严工 ; 电话:***********。
*、挂网期截止后,我院将根据情况通知报名单位前来参加推介会议。讲解时间:**分钟;内容包括:企业简况、方案介绍、服务承诺等。
*、郑重提示:项目现场推介会议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报价人在推介会上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正式采购程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湛江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二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的所有项目邀请。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工程动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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