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500标方PEM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01
甘肃/张掖 中标结果
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500标方PEM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甘肃/张掖-202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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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标方***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甘肃/张掖-2026-06-01 00:00:00
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标方***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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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标方***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标方***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东方电气(成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氢盛创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业绩 | 超高海拔“氢氧电热”多联供项目、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年*月 | *、海上风电制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月**日 *、律致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氢能实验室***标方***制氢系统、律致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年*月**日 *、可再生能源制储氢发电产业园一体化项目、河南二建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月**日 *、包头市氢能产业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项目、包头绿能氢电能源有限公司、****年*月**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昊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