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都区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采购资格期限的通知
2026-06-01
2026-06-01
湖北/随州 招标采购
关于曾都区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采购资格期限的通知
2026-06-01
湖北/随州-2026-06-01 00:00:00
湖北/随州-2026-06-01 00:00:00
关于曾都区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采购资格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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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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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购人、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规定,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项目有效期届满后将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目前,我中心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及曾都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公布。为保证工作延续性,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商城内各类协议供货、定点服务资格有效期延长至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已启动并公布框架协议结果的品目,协议供货、定点服务资格不再有效。
特此通知。
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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