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6-01
河南/商丘 中标结果
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商丘-2026-06-01 00:00:00
项目名称 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睢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 ********** **:**

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采购编号:商睢财采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海涛 、王华、高洋、李涛、张亚茹

四、评审结果

经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确认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河南舍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元 大写:叁佰柒拾捌万元整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宋城办事处蔡庄村委会所清德路*号

第二标段:本标段废标。

第三标段:本标段废标。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第一标段:睢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运营外包采购;

(详见“第四章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第二标段:河南轩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为不符合“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废标原因: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布****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 号的规定,本项目二标段的控制价低于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 **** 元,加社保和税收远超过招标控制价。因此此项目二标段最高限价不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政府颁发的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故做废标处理。

第三标段:废标原因: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布****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号的规定,本项目三标段的控制价低于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加社保和税收远超过招标控制价。因此此项目三标段最高限价不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政府颁发的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故做废标处理。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投标单位:河南舍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市食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熊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每鲜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第一标段:*****.**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睢阳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区委院内号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号**幢*层**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睢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珠江路***号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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