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股东债权转让[挂牌披露]
2026-06-01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股东债权转让[挂牌披露]
四川/成都-2026-06-01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6-01 00:00:00
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股东债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股东债权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润樾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双流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转让方处查询;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挂牌转让成交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标的企业对应的地块为现状交付,该地块上存在有坟墓、农作物、电线杆等未拆迁物,具体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材料、图片等,仅供受让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或承诺。 *.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杆管线勘探由受让方负责勘测,各类杆管线若涉及迁改的,在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受让方按照主管部门提出的迁改方案进行迁改,迁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不涉及迁改的,受让方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妥善保护地块内市政管线、高压电力设施及永久性测绘标志。 *.地块内现有沟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现状(包括功能、宽度、标高、流量、流向等),不得覆盖、填埋及迁改。沟渠迁改(保护)方案应在水土保持评价中予以确定,沟渠迁改(维护)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沟渠迁改(保护)工程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二、重大债权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债权债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受让方将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评估基准日,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应付成都臻樾置业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万元(负债);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应收成都翰云置业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万元(债权)。 *.相关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本项目涉及的债权金额评估值为*****.**万元(含股东借款本金*****万元和借款利息**.**万元)。 三、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它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润樾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股东债权(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华璟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全权委托成都润樾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债权通过西南联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本次转让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债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截止期限为****年**月*日。本次产权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出资及补缴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视为对转让方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事项及后果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本次交易成功且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需实缴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万元。若因受让方未按约定完成实缴出资义务,致使转让方遭受代偿损失的,则转让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立即向受让方进行全额追偿,追偿范围包括转让方代偿损失的全部本金、自转让方支付之日起至受让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倍计算的利息、转让方为实现追偿权所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成都润樾置业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对标的企业进行披露。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另本次转让标的名下主要资产为坐落于成都市怡心街道清河社区*组,合**.****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的《成都市双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编号:双流区**********)明确限制性要求:严禁外资企业参与项目共同开发建设;严禁向境外人员、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其常驻代表机构进行销售、租赁与转让;项目设计、建设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防范与监管标准,具体以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并确认该项目对建设单位股东的资格要求。意向受让方决定报名参与的,须在本公告披露期间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资格要求的审核文件,并凭该文件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受让人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仍应按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都市双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与《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等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协议无条件继续履行义务。 *.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若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则受让方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转让方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若受让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则受让方须付清首期价款,且按约定提供担保函件后,由转让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本次转让若溢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溢价,债权不溢价。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通过场内结算的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