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6-01 00:00:00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意向公开(***************)(第*包)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待定
项目预算:**万元/年,三年
项目位置:安徽省蚌埠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对我院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引进供应商提供车辆维修服务,服务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小车**辆、大车**辆共**辆车。服务内容为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应急维修和车辆装潢。
二、投标单位选取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资质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同时维修包含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经营项目)
*.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经费结算方式
*.计价方式:
(*)维修费总金额=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
(*)维修工时费=工时收费标准×工时×工时费折扣(%),工时收费标准参照蚌埠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维修工时建议执行表(****年*月)一类修理厂执行,工时费折扣为投标商中标公示工时费折扣(%)。
(*)维修材料费=京东自营店基准价×(**投标下浮率),京东自营店无此类型号产品以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旗舰店价格为基准,结算时需提供进货发票复印件,进货发票需明确产品品牌、型号及规格,原件备查,投标下浮率为投标商中标公示报价投标下浮率,基准价以维修发生时京东自营上牌页面展示的实时售价(不包含任何促销优惠、满减、优惠券等折扣及****会员专享价)为准,下浮率不得低于*%。
*.定点供应商维修采购人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采购人定期结算一次,采购人凭发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定点供应商应当出具车辆报修单、车辆修竣交接单、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车辆维修保养过程照片,并附上电脑打印的费用结算清单,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分项明细,由采购人车辆维修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对修理项目和价格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经费结算手续。定点供应商出具上述单据、发票及结算清单不齐全,采购人有权拒付。对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进价,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进行报价,作为材料进价,并在结算款项中扣除超出市场价金额的两倍。
*.结算车辆维修费,定点供应商根据承诺的维修价格进行总价款结算,维修费用经采购人审核后付款。
*.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四、项目基本要求
(一)运输要求
中标后免费运输至指定地点(车辆和维修器材)。
(二)维修保养程序
*.维修项目以《车辆送修通知单》和双方认可的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结果为准,乙方接修没有出具《车辆送修通知单》的甲方车辆,视为乙方单方面行为,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乙方接修甲方车辆应当进行维修前检验,以便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和方法,检验后要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和维修报价单,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展开作业。
*.乙方维修甲方车辆过程中如发现有新增的维修项目或需要延迟竣工交车日期,应当及时向甲方说明,经甲方业务部门同意并协商维修材料和工时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新增项目甲方不予承认。
*.在车辆修竣后,乙方打印单车维修结算单,由甲方接车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据此在车辆修竣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维修转包。
(三)维修保养要求
乙方应安排有资格、技术过硬、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对甲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保养*小时完成,车辆维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天,总成修理不超过*天。特殊情况需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年;总成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半年,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日。
*.提供的所有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五、服务要求
*.每一次维修、保养乙方须留存照片(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过程、更换的新、旧配件),相关资料需保密,仅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有权查询和调阅,其他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调阅。
*.如出现技术不达标的问题,供应商应立即按技术要求无条件重新维修,重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每月至少派*人对采购单位车辆进行一次免费巡检。
*.每年至少派*人为采购单位提供至少*次伴随保障服务(伴随保障时间依据任务而定),且除发生的必要维修费用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车内饰一次,车辆更换配件及故障需提供*张彩印图片。
*.分车辆建立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零配件更换、里程数、保养等内容的单车维修档案和健全独立的财务账目,用户方可随时查阅维修记录,并按月统计车辆的修理费用,每月报送维修量、旧件回收等统计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违规处罚: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从事定点维修服务的资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单位车辆维修业务;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使用劣质维修材料;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经查实的;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一经查实的;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擅自转予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其它严重违规行为。
六、其他要求
*.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须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障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须做到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车辆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车辆修峻出厂后,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同类故障或损坏,应给予免费优先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须接受采购人对企业的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须保证送修车辆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须保证合同期内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办理车辆的送修费用。
*.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转让经营场所及停车场所,不得变更法人代表、企业名称,如若发生上述情况,需事先经采购人同意后,继续提供服务,未经同意自动变动、转让、变更的,取消定点资格。
*.保证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维修方式和形式(如上门抢修)对采购人所属的全部车辆均统一执行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标准,如有一切服务纠纷、质量责任均供应商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