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6-06-01 00:00:00
医院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医院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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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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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医院工作人员清真食堂、伤病员清真食堂、安宁医疗区清真食堂 |
详见第六章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项目要求 医院清真食堂招标需求。 |
甘肃省兰州市(具体地点由需求科室指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进场服务,三年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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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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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项目预算: 无预算 ;
*.本项目第包确定 *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十)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至**:**。
(二)申领地点: 网上邮件发售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投标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牟经理
电 话: ***********
十二、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
供应商在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投标(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招标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
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四、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根据采购管理局《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年*月*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注册(详见附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特此通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