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5-31 00:00:00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新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桂山夜市便民疏导点招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桂山夜市便民疏导点招租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摊/月,共计**个摊位。(人民币)
最低租赁底价(如有):*** 元/摊/月,共计**个摊位。(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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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租赁面积 |
地点 |
租赁期限 |
最低租赁底价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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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山夜市便民疏导点招租项目 |
约***平方米,共计**个摊位,摊位尺寸*.*米×*米,统一营业时间为**:**至**:**,中高考期间以及遇到特殊情况,无条件闭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 元/摊/月。 |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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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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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若有) |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及方式:本项目无需到现场购买标书,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购表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份***格式文件并将公对公转款凭证一同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投标人在发送登记表后应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发放招标文件定稿。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号国发广场商住楼三层***单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号国发广场商住楼三层***单元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招标人: 福州市新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赤星路**号第三层***室
联系人/电话: 刘先生、*************
**、代理机构: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华林中央公馆*号楼*层***室
联系方式: 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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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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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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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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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公告附件:
- 购表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