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3-11 00:00:00
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展示医院形象,莆田市第一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桶装矿泉水及定制瓶装矿泉水价格信息,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矿泉水质量要求:
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无异臭、无肉眼可见物。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服务期间出台新国标,按最新标准执行。
*、矿泉水瓶盖要求:
一次性使用,食品级材质。
*、定制瓶装矿泉水包装瓶要求:
圆型瓶,一次性使用,***材质,晶莹透明,质感硬,表面光滑清亮,严禁二次利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卫生标准。
标签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瓶身或瓶盖需有高精度喷码的出厂日期和防伪标记,未采用喷码技术的生产日期应标注规范整齐。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瓶身包装并打样,印制采购人****标识,印刷图案应轮廓清晰、色泽均匀,经采购人确认后再制作。
*、矿泉水容量要求:
*.*******毫升/瓶,**瓶/箱。
*.**升/桶(桶装水应赠送相匹配的饮水机,并处理相应的售后问题)
*、运输要求:
供应商负责免费将桶装矿泉水及定制瓶装矿泉水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冰冻、受潮等。
*、供货、结算与合同期限:按需供货,按实结算。合同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报价明细
报价费用包含定制产品单价、存放、送货运输费、人工搬运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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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容量 |
预计*年总使用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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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矿泉水 |
*******毫升/瓶 |
**** |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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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要求见本公告“一、采购需求”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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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矿泉水 |
**升/桶 |
**** |
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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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法
报价单位可将报价结果(报价明细表)加盖单位印章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截止*月**日**:**)邮寄或报送至莆田市第一医院*号楼*层,以我院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在途未签收快递类报价材料视为超时。
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号市一医院*号楼***招标办
邮编:******
联系人:小程、小吴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
莆田市第一医院
****年*月**日



